近日,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红明农场公司工作人员的配合下,到红明农场公司五十六队居民王某家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要求其归还长期占用的红明农场公司合计9.2亩农业用地,并履行法院判决的平整土地、依法清除地上附作物及种植物等义务。
据悉,被执行人王某一家曾与红明农场公司签订过土地承包租赁合同,但他以该地块属于自留地和开荒地为由,长期以来未缴纳土地使用费,非法占用国有土地资源种植农作物,且拒不返还。经协商无果后,红明农场公司对王某一家提起诉讼。
法院判决后,王某一家不愿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结果,经多次张贴告示提醒依然未采取任何履行义务措施,红明农场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,王某家人同意缴纳往年土地占用费,并重新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,表示将按合同约定继续缴纳土地使用费。
下一阶段,红明农场公司将持续加大回收历史被占地力度,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国有土地行为,用最严格的保护措施保护好国有土地,切实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,坚决维护国有土地合法权益。(邢远源)
来源 | 海南农垦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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